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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梁市慈善总会慈善微基金管理办法


慈善微基金是一种全新的慈善救助模式,是慈善事业发展的新趋势,是“人人可行善,行行可行善”的重要诠释,为了更好的管理慈善微基金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个人或家庭以每月10元为起捐点,单位或企业以每月100元为起捐点,即可自己命名设立慈善基金。可以逐月认捐,也可以一次认捐全年承诺的捐款,基金的设立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,期满后如捐赠者自愿延续,尊重其意愿。

二、慈善微基金有三种使用方式

1、慈善总会统筹使用,是指总会经设立者同意统筹使用于总会的慈善救助项目,使用完毕后向设立者反馈使用情况。

2、定向使用,是指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定向将慈善微基金用于助老、助孤、助医、助学等公益慈善救助。

3、设立者直接救助,是指由设立者在符合公益目的、总会宗旨、受助对象条件的前提下,自主确定基金使用方向、救助对象,并亲自开展相应的救助工作。设立者要提供被救助者资料,受助者必须符合总会救助标准,若不符合,总会有权不予批准设立者直接救助,所有受助对象原则上必须是在总会筹募部登记的求助者,受助对象资料必须报请会长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。市慈善总会负责调查回访,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。

三、在设立微基金方面,强调双方自愿,吕梁市慈善总会作为甲方,对乙方的诚信情况、慈善经历等进行认真考察了解,经总会工作人员审查后,报会长会议集体审定,双方签订捐赠协议。协议到期或捐赠方情况发生变化,经双方商议后,也可续约或终止合作。

四、加强微基金资金规范管理。吕梁市慈善总会在慈善微基金资金管理上与总会资金管理办法一致,严格微基金设立申请、审核、审批、签收等手续,在实施中坚持救助对象、救助对象证件与资料三个一致的制度,避免发生问题。

五、 增强慈善微基金的透明度。在强调基金捐赠方自律的基础上,吕梁市慈善总会加大对慈善微基金的监查力度,根据捐赠者的意愿,对基金捐赠使用情况采取网上即时公示、报刊定期公示和年报公示,以提高慈善微基金的社会公信力。

六、做好慈善微基金宣传表彰工作。每年对慈善微基金进行评比。工作规范、成绩突出的慈善微基金授予慈善奖,鼓励先进、宣传典型。 

七、吕梁市慈善总会对慈善微基金原则上实行零成本管理,必要的开支与设立者协商支出。

八、吕梁市慈善总会保证设立者的信息安全。

九、设立者向吕梁市慈善总会捐赠,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;设立者遇突发事件和重大疾病时,可优先获得援助。

十、慈善微基金的协议时间可以是一年或几年或无限期,还可以几代人传承下去,形成“慈善二代”、“慈善链”、“慈善家族”等慈善文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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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:吕梁市慈善总会 地址: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北川河东路市光荣院4层吕梁市慈善总会 (033000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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